远望角投资荣获中国基金报私募基金“英华奖”两项大奖

远望角投资

远望角投资荣获中国基金报私募基金“英华奖”两项大奖


        远望角投资旗下产品“远望角投资1期”凭借优异的业绩与风险管控能力荣获中国基金报私募基金“英华奖”——最佳私募基金产品奖(五年期股票策略)


远望角投资创始人兼基金经理 曾实先生 凭借多年优秀的投资管理经验及产品管理成绩荣获中国基金报私募基金“英华奖”——最佳私募投资经理(五年期)这是远望角投资连续三年入选“英华奖”。

 

由中国基金报主办的中国私募基金英华奖评选,通过多环节层层筛选,对私募基金业绩、规模、回撤、风险调整收益等定量指标筛选,结合私募投资策略、投资风格、投研体系、风控流程、公司治理等多维度定性评估,以及业内研究机构评价和私募互评等定性分析,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最终评出最具实力的私募名单。经过多年的打磨和积累,中国私募基金英华奖已经成为业内最具份量的权威奖项之一




自2014年远望角投资成立以来,一直秉持着“追求远见、把握确定性、寻找平衡”的投资理念。其中,追求远见是公司成立来一直坚持的初心,在这个起起落落又偏躁动的A股市场里,远望角投资致力于成为一家长期靠谱的资产管理者,以平常心追求长期卓越。第二,把握确定性是公司对研究深度及系统思维的追求,拒绝80分输家,研究是一个求真的过程,既从细节出发,又可以抽象到一个更高的维度上去比较、总结、演绎。第三,寻找平衡,是在追求长期收益的过程中将短期回撤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相对可控的回撤是长期复利的基础。






股票市场 “一时盈利者众,长期盈利者寡”


远望角创业7年来的砥砺风雨凭借优秀的业绩和良好的风控能力,旗下产品“远望角投资1期”成立满5个会计年度之际,荣获中国基金报私募基金“英华奖”——最佳私募基金产品奖(五年期股票策略)这是中国基金报及评委对远望角投资过往投资管理能力的认可,感谢勉励!

获奖的背后,也是基金经理曾实先生及团队成员7年来努力与坚持的成果。在此要感谢合作伙伴及投资者的一路相伴与支持。每一个奖项都是新的开始,远望角将继续以平常心去追求长期卓越。


远望角投资近年所获得的重要奖项:

2021年荣获中国基金报私募基金“英华奖”——  最佳私募投资经理(五年期)

2021年荣获中国基金报私募基金“英华奖”——“远望角投资1期”获“最佳产品奖(五年期股票策略)”

2021年荣获中国证券报中国私募基金金牛奖——五年期金牛私募投资经理(股票策略)

2021年荣获证券时报年度“金长江奖” —— 卓越风控私募基金产品(五年期)

2020年荣获中国证券报中国私募基金金牛奖——三年期金牛私募管理公司(股票策略)

2020年荣获中国基金报私募基金“英华奖”——中国私募基金50强

2019年荣获中国证券报中国私募基金金牛奖——三年期金牛私募管理公司(股票策略)

2020年荣获第十二届“国金最佳私募基金”评选三年最佳奖

2019年中国基金报私募基金“英华奖”——中国私募基金成长奖(股票策略)

2019年中国基金报私募基金“英华奖”——“远望角投资1期”获“最佳产品奖(三年期股票策略)”

2019年证券时报年度“金长江奖” —— 绝对回报私募基金产品(三年期)

2018年新浪财经第二届中国私募基金业“金刺猬奖”——最具潜力奖

2018年证券时报年度“金长江奖”——年度优秀私募基金经理

2018年荣登格上财富年度中国阳光私募基金巅峰榜

2017年证券时报年度“金长江奖”——快速成长基金公司

2018年私募排排网1-11月份私募公司百强榜第49名

2017年私募排排网1-11月份私募公司百强榜第61名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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